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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医院陪护
  医院陪护服务员工作标准
一、任职条件:
1)经过培训,初步掌握陪护病人的基础知识,具有相应的专业经验。
2)获得初级陪护员职业资格证书和家政服务机构的上岗证。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晨间护理,包括协助病人起床、洗脸、洗手、口腔护理(刷牙、漱口)、梳头。
2、晚间护理,协助病人洗脸、漱口、洗脚或泡脚,协助病人入睡。
3、整理病床、床头桌的卫生,清理病人用品如便器等的卫生,洗涤病人衣物。
4、协助病人进餐、饮水、加餐、打开水、清洗餐具。
5、给病人擦澡或协助病人洗澡、洗头、修剪指(趾)甲等。
6、协助病人功能锻炼、床下活动,陪同病人散步,给不能自主活动的病人翻身等。
7、陪送病人检查,协助病人排泄大小便,帮助病人留取大小便标本。
8、协助医护观察病情,如输液滴注的情况,病人有无发热异常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护人员。
9、在病人或家属同意下为病人购买生活用品。
10、为病人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
三、监督考核:
按照《家政服务员考核管理规定》由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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