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务服务员工作标准
一、任职条件:
a)经过培训,初步掌握家务服务基础知识,具有相应专业工作经验。
b)获得国家劳动部门初级家政服务员资格证书和家政服务机构的上岗证。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服务内容包括以下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1、家庭餐的制作
主要包括:家庭餐制作原辅料的采购、餐前准备(择菜、洗菜、切配等)、菜品制作、餐后整理、清洗水果等。
2、家庭居室清洁与美化
主要包括:清扫客户家庭的地毯、地面,擦拭室内墙壁、门窗、室内玻璃、家具及家电表面,清洁厨房和卫生间,指导进行居室美化等。
3、洗涤衣物
主要包括:客户内家庭成员的衣物洗涤与熨烫、整理、放置,拆洗被褥等。
4、家庭照料
主要包括:协助更换饮用水、煤气罐,照料宠物,养护花卉,接送孩童上下学,协助看护幼儿、老人,提供简单家教等。
5、其他
主要包括采买与记账等。
三、监督考核:
按照《家政服务员考核管理规定》由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